2023年我院硕博连读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5-15 16:46:37    浏览次数:

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


根据学校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,我院2023年博士生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录取办法如下:

一、录取原则

1、以学校公开招考初试合格标准为准,单科不低于39分,总分不限。

2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3、复试成绩为百分制,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,不予录取。

4、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
5、通过硕博连读、公开招考等形式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,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。

6根据2023我院导师的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,结合心理测试结果、政治审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7、遵循考生和导师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。

8、考生报考材料应真实准确,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。

二、考生成绩计算方法

1、公开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=综合素质成绩*40%+科研及创新能力成绩*40%+外语能力成绩*20%。

2、公开招考考生入学总成绩=初试成绩÷2*60%+复试成绩*40%

3、硕博连读考生入学总成绩=复试成绩

三、拟录取操作流程

1、导师优先选择在拟录取考生名单中报考同研究方向的学生。

2、原报导师名额不足,未被所报老师录取的学生可进行调剂。

3、若导师研究方向生源不足,可在拟录取考生名单中调剂1名考生,调剂考生以入学总成绩高者优先。

办法经学院院务会审定后,在学院网站公示。所有拟录取博士生名单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,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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